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要六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但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要四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