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到法院多久才能立案 |
释义 | 在法院接到行政诉讼材料后,如果法院能当场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当场立案;如果当场不能作出判定的,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一、诉讼程序 1、起诉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同时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2、登记立案 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予以释明。 3、排期 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当即进行排期。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排期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等。 4、送达 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5、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诉讼费用预交款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诉讼费用。 二、邮寄了立案材料后多久立案 邮寄立案材料后在七日内确定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将立案的结果通知给当事人;审查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将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裁定书后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可否申请再次起诉 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而不是再次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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