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章是否能够替代合同专用章? |
释义 |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能够证明签署合同的当事人签订合同资格,使得合同成立有效。根据《民法典》第465条和第490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合同成立,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时,合同亦成立。 法律分析 在签订合同时,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公章也是能够证明签署合同的当事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法律效力,其与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都能够使得合同成立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及使用场景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和使用场景。公章是企业或组织的法定印章,代表着法律实体的意志和权威,通常用于公开场合的文件签署和证明。而合同专用章是企业或组织为了签署和认可合同文件而设立的特定印章,具有约束力和合同效力。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只能在特定的合同签署过程中使用。因此,公章和合同专用章虽然都是印章,但在用途和法律效力上有明显的差异。正确使用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 结语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够证明签署合同的当事人的资格,并使得合同成立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在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后,合同即成立。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场景和法律效力有明确的区别,正确使用它们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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