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个孩子需要出生证明。按照以下四个步骤办理出生证明更容易。1、夫妻双方都准备好了自己的婚姻状况证明。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3、拿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到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4、去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出生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