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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欠我工资,经劳动仲裁后,我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庭法官,一直不作为,我该怎么办??
释义
    公司欠我工资,经劳动仲裁后,我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庭法官,一直不作为,我该怎么办??公司欠我工资,经劳动仲裁后,我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庭法官,一直不作为,我该怎么办?1、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建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如果未超过六个月期限的,建议耐心等待,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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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