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办理机构 |
释义 | 1、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工伤认定-工伤报销-鉴定评级-工伤待遇申领,这些由单位去办,若单位不去申请,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3、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在工伤认定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这时可以去社保中心做工伤职工登记后即可报销工伤药费。4、工伤社保登记和待遇核准,在劳动局保险科做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静定工伤等级评定后可以到社保中心做工伤登记和待遇核准。5、工伤报销,工伤认定发放工伤证后,并经过社保工伤职工登记即可报销与工伤有关的药费。 一、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二)申请伤残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6.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 (三)申请工亡待遇: 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书;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工亡职工死亡证明;5.工亡职工工亡待遇申请表;6.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7.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8.供养亲属经济收入情况证明;9.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10.养子女提供的公正处(民政部门)证明;11.孤寡老人、孤儿提供县级以上政府的证明;12.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结论通知书;1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件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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