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赡养义务,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能自行负担赡养费用,应由另一方承担。对于军人而言,军人的配偶和子女享有军队提供的医疗、保险、住房等福利待遇,同时,军人应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合理安排家庭生活费用和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如果军人离婚后不能履行赡养义务,应由军队予以调解或扣发其军队工资。如果离婚的另一方要求抚养费用过高,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有赡养、扶养、教育子女的责任;离婚后,一方不能自行负担生活费用的,由另一方扶养、赡养、教育子女。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条例》第六十八条:军官必须根据家庭收入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合理安排家庭生活费用和子女的教育费用,尽可能通过自己或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官职务任免条例》第二十五条:离婚的军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赡养人员的义务;不能履行该义务的,由军队予以调解或者依法扣发其工资。 以上是本人的法律分析,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