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超过了备案时间补救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工伤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而申请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期限要求的,工伤备案超过了期限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后,当事人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备案超时的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则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劳动者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一、工伤认定期间超过了怎么办? 如果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确实是已经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那么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享受工伤赔偿的凭证,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从工伤的劳动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工伤一般多久能鉴定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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