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山市公职律师工作证颁发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保山市公职律师工作证颁发需要的材料 1、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 2、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年以上或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户口薄 6、申请公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二、保山市公职律师工作证颁发的办理流程 1、申请:可直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1)在云南律师工作管理系统中注册本人律师账号(选择在云南省未取得执业证书); (2)提起执业申请(务必规范、完整填写申请表所载内容,上传照片须符合要求); (3)通过邮政EMS将本人照片一张寄至“昆明市滇池路219号云南省司法厅收发室转律师工作处”(为避免丢失,务请通过邮政EMS投送,未按此要求者,不予办理)。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1)申请材料(包括附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线上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或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 3、审查: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1)申请材料(包括附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线上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或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 4、决定:准予确认的,自作出准予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向申请人颁发证照;不予确认的,向申请人注明理由。 5、送达:可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6、公开:省司法厅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云南司法行政网 三、保山市公职律师工作证颁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第二十五条: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2、《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第八条:中央企业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各级分支机构和子企业的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其他国有企业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第九条:司法行政机关对收到的公司律师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收到的公司律师申请,应当提出初审意见后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公司律师任职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司法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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