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裁终局就必须接受了吗 |
释义 | 当事人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裁终局”是指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在申请仲裁或者想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贯彻商事主体之间高效运行而设立的制度。 一、劳动仲裁两个月了,还没开庭,为什么? 1、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你们之间的仲裁协议时有效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后不服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解决纠纷适用仲裁时,应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效力,当事人双方不服的不可以就原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不能上诉,但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三、劳动仲裁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法人公司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对法人公司用人单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公司用人单位不能针对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若存在法定情形对劳动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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