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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传唤要多久时间内去说明情况
释义
    法律分析:被传唤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去说明情况。如果是案件情况复杂,并且十分重大,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那么传唤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个小时以内,也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传唤规定具体如下:
    1、执法中,需要传唤的,承办的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并提交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包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收据上签名或者盖章,注明领取日期;
    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回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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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