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最多不得超过几日 |
释义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不过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治安案件的追诉期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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