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从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立案地点应为被告住所地,如果被告并不常在住所地居住,可以在被告常住地的法院立案。如果同一个诉讼案件中有好几个被告,且经常居住地都不一致的,可以在任一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