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产归属应该怎么认定 |
释义 | 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1、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全款购买,则离婚时房产不参与分配;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则房产虽归男方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参与分配;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归夫妻共同所有。 4、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一、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的房产是归谁所有 民法典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如下: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二、夫妻一起买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视为一方财产,但是另一方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房产的认定标准是: 1、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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