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是否有时效限制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如果法律有另外的规定,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因此,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始终优先适用,即使有其他法律规定存在。 法律分析 破产债权有时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即使法律另有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拓展延伸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债权的期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即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债权被破产程序确认之日起计算,3年内必须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超过3年未申报的债权将被认定为时效失效,失去行使权利的机会。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债权,如劳动者的工资债权、承包人的工程款债权等,其诉讼时效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行使破产债权前,债权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在规定的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结语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债权的期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使法律另有规定,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优先适用。债权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在规定的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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