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能强制执行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以及依法予以确认的证据进行审理,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该裁判文书生效后,即可解除婚姻关系。若被执行人不执行相关的财产、债务内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