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哪些时候生效 |
释义 | 1、如果公证遗嘱没有备注其生效条件,那么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就是公证遗嘱生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2、法律依据: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一、遗嘱指定谁继承就谁继承 不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赠予和继承哪个优先 赠予和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则属于遗赠的范畴。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同意。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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