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公证的遗嘱多久失效 |
释义 | 没公证的遗嘱不会失效,因为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证遗嘱,便可以直接办理财产的过户登记,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遗嘱是什么行为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其所有财产和其他事务并在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继承人。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在所有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什么机构办理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 2、遗嘱人的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遗嘱人的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字。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公证遗嘱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立遗嘱是否去做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只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可能更强一些。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继承公证事项由公证机构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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