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异后户籍迁移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的处理方式及法律规定。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通过协商、强制迁移、另立门户、再婚后再迁或选择不迁出等方式处理。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离婚必须迁出户口,而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关于户口问题,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结婚就要迁到一块,而离婚就必须要迁出。夫妻离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户口问题,是否迁出全凭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结语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的处理方式有多种选择。根据相关规定,女方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此外,女方还可以选择另立门户、再婚后再迁或继续留在男方处等处理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户口问题,是否迁出全凭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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