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公司的,没有任何的影响。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但是,有一点要特别注意,那就是当事人开公司后,应当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