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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