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主辞退员工但未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庭能否解决此类争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 雇主辞退员工但未支付经济补偿,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赔偿。此类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双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关有权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补偿问题进行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所称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关系发生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诉讼活动。”因此,在经过劳动仲裁后,一方仍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双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第三款)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十三条:“劳动仲裁机关对下列提出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权作出裁决:...(六)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报酬、经济补偿等问题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本法所称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关系发生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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