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集资的老板公安局逮住了,集的钱能要回来吗?可以,对于所涉及到得到被害人,会将其金额按比例划分,然后将追回的款项按比例返还。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第三十八条 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三十九条 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第四十条 除第三十九条所述案件处置方式外,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处置程序为:(一)成立专案组。(二)制定处置方案。(三)公告取缔。(四)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和确认。(五)资产负债审计和资产评估。(六)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的变现。(七)集资款项清退。第四十九条 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予以清退。对跨区域案件,由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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