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索赔可分为: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 2、按合同类型分类。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和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4、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索赔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和总索赔等。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