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地点何处?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具体规定如下: 1.合同采用特定形式成立时,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总之,根据不同合同形式和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具体为: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特定形式成立合同时,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根据约定,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地点。根据以上规定,合同成立地点的确定是保障合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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