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长期故意扰民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或者拨打12369电话举报,可以选择报警,警察一般先予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对继续扰民的视情况对其进行罚款,或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