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可积分落户,因工作、居住等原因落户 工作、居住原因的几种情况可以办理北京户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一、落户人员特点: 1、 工作稳定,时间长。 2、 中青年占主体。 3、 获得额外加分优势更明显。 二、北京积分落户申请资格: 1、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 4、 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因工作、居住等原因落户 工作、居住原因的几种情况可以办理北京户口。 1、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 2、市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 3、市民政局双退办批准离退休军人在京入户。 4、随军家属在京落户。 5、民政部复退司、国务院军转办、市民政局复退办、市军转办批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京入户。 6、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 7、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部分)、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由国家人社部解决户口问题。 8、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并完成工作年限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