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胎放开后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吗 需要。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随着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国家鼓励生育二胎,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依旧是我国的国策,依旧提倡优生优育。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此可知,只有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的才能免收社会抚养费,违反法律的规定,擅自生育子女,造成社会负担的,依旧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不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社会管理费制度被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