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不断提升工作自觉性,使干部树立起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共同营造一种负责任光荣、不负责任可耻的氛围,使广大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忠实地履行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自觉把责任意识转化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中去。 2、要强化责任履行能力,持续提高工作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和工作效率。 3、要通过加强自身的主观改造和实践锻炼,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持续提高管理社会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