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者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共有房产被其中一人卖掉了,怎么办 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或者向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此,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并且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 二、怎么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