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遗嘱继承不需要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一般不需要公证。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