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会重新立案,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审结,人民法院已经对其作出了宣判,若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出现,足以影响到了案件的实质结果,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