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剥夺哪些权益的人无法获得绩效奖金? |
释义 | 公务员的工资调整不应以受处分为依据,而应以定期考核结果为依据。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不影响工资档次和年终奖的发放。工资与受处分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受到处分不会涉及到工资绩效问题。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没有说包含年终岗位及绩效奖。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的工资应当以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质物,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所以也应当以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依据,而年终奖属于工资,所以也应当以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依据,而不能以是否收到处分为依据。工资和受处分没有直接的关系。" 拓展延伸 绩效奖金的资格限制和被剥夺的权益 绩效奖金的资格限制和被剥夺的权益包括许多因素。首先,员工可能会被剥夺绩效奖金的权益,如果他们在绩效评估中表现不佳或未达到预定的绩效指标。此外,如果员工违反公司政策、规定或道德准则,例如严重违纪、失职、不当行为等,也可能导致被剥夺绩效奖金的权益。另外,如果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所需的工作成果,也可能被剥夺绩效奖金的资格。绩效奖金的资格限制是为了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和实现组织目标。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受到处分并不会涉及到工资绩效问题。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但并未明确提及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资格限制和被剥夺的权益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绩效评估结果、违反公司政策等。绩效奖金的资格限制旨在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和实现组织目标。因此,绩效奖金的资格限制不应仅以是否受到处分为唯一依据,而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六十四条 检察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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