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 一、子公司变更分公司的基本流程 子公司变成分公司,一般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即采吸收合并的方式,母公司作为合并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子公司注销。子公司变为分公司必须经过子公司清算,税务和工商注销,正式注销后,再由母公司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 第一步,拟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第二步,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三步,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第四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或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五步,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第六步,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验收;最后,办理公司相应的登记手续:子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母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 公司股东撤资登报公示的方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且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可以要去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73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