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以下内容:犯罪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一、怎样判定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第一次容留罪处罚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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