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放宽三胎政策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公民的生育权利和计划生育义务,国家提倡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再生育。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分析 还没有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拓展延伸 我国三胎政策是否有新变化? 根据最近的报道和政府公告,我国三胎政策确实有了新的变化。最新的政策调整为放宽了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三个孩子。这一变化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结构失衡等问题,以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放宽政策并不意味着完全取消限制,而是对符合条件的夫妇给予更多的生育自主权。具体的条件和操作细则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因此,对于想要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夫妇来说,建议及时了解并遵循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最新报道和政府公告,我国三胎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放宽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三个孩子,以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放宽政策并不意味着完全取消限制,而是对符合条件的夫妇给予更多的生育自主权。具体条件和操作细则还需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建议及时了解并遵循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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