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医保卡丢失怎么办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1,消磁--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医保卡所属银行办理医保卡挂失; 2,丢失--身份证到本人参保地的社保中心查询医保卡号,到医保卡所属银行办理医保卡挂失; 3,信息错误--身份证、医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信息更改,到医保卡所属银行办理医保卡挂失; 4,代理--人持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本人参保地社保中心开具代理证明; 5,换卡--医保卡能正常使用,想更换社保卡,按医保卡丢失办理。 6,制卡:本人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制作《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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