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本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办理准建证: 1,当事人不是宅基地所在村的村民,本身不符合宅基地的受让条件,也就不能通过正常手续申请到准建证; 2,由于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等,属于地方性质的规定,各地有区别,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一户能拥有两处宅基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的规定:“严格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因此,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另外,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块整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或以上的土地。并且,宅基地的主体是“户”,而非个人,虽然核发土地使用证时一般是用户主的名称进行登记,但该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户主个人所代表的一户。是否为一户,应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来判断。但子女长大成人并分户的,在不能满足居住条件下,可以依法另行申请宅基地。 二、离婚后女方要申请宅基地吗 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般只要仍属于农村户口,就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就有权申请宅基地,这是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基本权利。宅基地是基于宪法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无偿让村集体组织成员建房使用的。此外,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因此,夫妻间确实已经离婚的,那就可以分户,可以申请宅基地了。当然具体能否申请到,也要看本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多余宅基地。 三、村内宅基地转让协议手续 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转让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转让的必要程序为: 1、宅基地转让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转让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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