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居住是否等同于事实婚姻? |
释义 | 离婚后住在一起不算事实婚姻,根据我国法律,除非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结婚,否则离婚后共同生活只能被视为同居。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根据子女年龄和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最有利原则。离婚后,父母仍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未消除,无论由父或母抚养,子女仍属于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继续同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住在一起算事实婚姻吗? 离婚后住在一起是否算事实婚姻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定,我国法律中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他情况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而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二、离婚后孩子归谁怎么判 1、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依据以下情形确定: (1)如果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一般由女方获得抚养权; (2)子女周岁以上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8周岁以上的,尊重子女的意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认定事实婚姻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应当按照同居去看待的,同时并不是非法同居,需要进行区别。一般来说离婚之后还住在一起意味着的双方就这个问题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结语 根据中国法律,离婚后继续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前的规定,如果离婚后继续同居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视为事实婚姻。然而,其他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的仅被视为同居,而不是事实婚姻。此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来说,2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通常归女方,2周岁以上的则需要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而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综上所述,离婚后继续同居可以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否构成事实婚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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