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能否作为法院查封的抗辩?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无法被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不在这些范畴内,因此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定力,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是没有约束力的,所以不能对抗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指的就是当法院作出一定的判决,那么当事人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而法律当中规定的强制执行的相关文书的具体那边离婚协议书并不在这个具体类别当中。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而离婚协议书并不在此列,因此,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语 离婚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定力,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是没有约束力的,所以不能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执行根据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并不在其中。因此,离婚协议书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签订,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其中应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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