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即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父母、子女、配偶平分遗产。要强调的是,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