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生产劣药罪的立案规定为: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生产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生产治疗传染病劣药行为如何认定犯罪 生产治疗传染病的劣药行为认定犯罪如下: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犯罪对象是复杂对象,包括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是指造成残疾或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加重病情,造成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售出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界定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