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中已经协商好的财产分割问题,是不能反悔的。但由于财产问题和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如果遇到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出售或者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提起离婚诉讼的人的要求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满足的要求。没有这些基本要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书和复印件;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财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与被告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七、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