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章应税所得率 |
释义 | 应税所得率是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所确定的比例,即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占其应税收入的比例。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所得税的计算:应税所得率是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应纳所得税额时预先规定的比例,是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占其经营收入的比例。该比例根据各个行业的实际销售利润率或者经营利润率等情况分别测算得出。 3、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什么意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税所得率是在账务不健全、无法准确确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时,根据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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