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产要怎么分? |
释义 |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除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加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乘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离婚后一年内可以提出分割房产,此时需要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归个人所有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若是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屋,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均等分割。 一、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怎样分割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形,男女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用于结婚,但在办理购房合同及房产证时只写一方的名字。婚后双方又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时,一方却否认另一方在婚前购房时的出资,且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对于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而只登记于一方名下的离婚财产分割,通常以权属登记为主要认定标准,也就是说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即应属于谁,而对于另一方的“出资”损失,则多以不当得利进行补偿。若另一方当事人不能证明自己的出资并证明该出资也不是赠与或出借与另一方的,则该方当事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法律保障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法院可将房屋判归产权人一方所,但其应根据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二、婚前购房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 1、婚前个人全款买房,结婚后才领取房产证。 这种婚前个人买房,婚后领取房产证的行为是由个人在婚前独立购买该房产的,视为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与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产,完成购房手续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可以在房产证上追加名字,也可在离婚时房子归属于登记的一方所有,另外一方可获得对应房价一半的补偿。 3、婚前个人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 婚前一方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完全支付好首付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为贷款方的名字,即使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的产权属于登记权人,但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应得的己方已偿还过的贷款的数额,剩下未完成的贷款的数额,有取得产权的一方来进行继续支付。 4、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赠与的房产 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取决于一方父母是否都产权登记在该方父母子女的名下,若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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