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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什么订立居住权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
    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并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而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取得居住权。但为避免争议,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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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