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货款拖欠不还怎么办?
释义
    一般情况下,拖欠贷款不还,可以提醒其还款,也可以向管辖法院起诉。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一、欠款未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贷款人的权利是什么
    贷款人的权利如下:
    1、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可以按照约定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
    3、发现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目的使用贷款的,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4、要求还款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三、放月息的借条怎么写
    放月息的借条书写与普通借条一样。写借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借据应由借款人手写,但应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应同时按手印签名。借款人的信息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书写借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贷款发生的日期必须写清楚。最好准确到达日期。还款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还款日期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应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货币,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防止持有借据的人篡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4: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