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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姓名权的侵权方式是什么
释义
    一、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方式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4、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
    (1)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2)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
    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二、什么是姓名权
    1、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2、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三、姓名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享有姓名权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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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