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驻港部队回来有什么优惠政策 |
释义 | 驻港部队回来主要有退伍费和津贴高。岗位竞争优势。 主要介绍如下:1.退伍费和津贴高。驻香港部队人员的工资标准是参照中央驻港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制定的。驻港军人的待遇一般分为两部分:港内的驻港补贴加上港外的基本工资。驻港补贴以港币发放,标准是军官约为5000至1万元;士兵约为500至1000元。与内地部队相比,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港外的基本工资以人民币发放,军官可以拿到800元至2000元左右不等。而驻港部队退伍费一般是正常退伍费的一倍,具体要视服役年龄而定,一般来说服役年龄越高退伍费越高。 驻港解放军驻港补贴参考: 普通士兵 600港元起; 中尉军官 5600港元; 中校军官 7400港元; 三军司令员 10000港元。 2.岗位竞争优势:驻港士兵退伍安置基本与内地义务兵一样。但近几年,驻港部队的退役士兵找工作时,在深圳、广州等沿海地区,用人单位对驻港部队退役士兵是“争抢”着要。驻港部队军纪严明平时禁止随便外出,在驻港期间,每名士兵只有一次外出逛街的机会,就是退伍离岗前一天,但即使逛街也是有着严格的纪律。所有的人必须身穿便装,统一乘坐大巴外出。七八个人分一组,上午游香港海洋公园,下午到九龙购物。不允许进入服务娱乐场所,不允许在外面餐馆吃饭,不允许购买进出海关违禁物品驻港士兵平时要进行大量的体能训练,每天风雨无阻长跑三至五千米,同时要做俯卧撑、仰卧起坐,还要辅助做各种器械训练。其次做得比较多的就是技能训练和战术训练。在驻港部队是从来不吹军号的,也很少喊口号,主要是不影响香港市民的生活。所以能进入驻港部队的人素质都很高,也就是为什么用人单位喜欢招驻港部队退伍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三条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四条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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