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应于本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统一编号后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复材料。 2、承办人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书,负责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 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二) 被申请人答复的事实和理由; (三) 是否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 (四) 是否需要停止执行; (五) 被申请人是否具有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和职责权限; (六) 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取得,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交 第二十四条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